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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内容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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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8/3/17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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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4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汪民就“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国内外近百家媒体200多位记者参加了集体采访。

路透社记者:第一个问题,现在所说的中国农业土地有没有低于18亿亩?第二个问题,今年以来中国很多矿业公司在国外买了很多资源,包括在国外进行了很多合并活动。这是不是表明中国的企业不开国内的资源,而是开国外的资源?

贠小苏:我可以肯定地回答,现在中国农村耕地到2006年底的数据为18.2亿多亩。保护18亿亩耕地,在中国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这几年来,大家共同努力,为保护18亿亩耕地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大家的努力,保住18亿亩耕地大有希望。

在我国,农村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来保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农民的宅基地保护方面、在农民的耕地使用权益保护上,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处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过程中,中国政府、地方政府,包括国土资源系统,采取了许多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当然,还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研究,把它解决好。

汪民:最近一个时期,国内的一些矿业公司到国外开展工作,这反映出国内矿业企业活力增强。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大力加强国内的矿产勘查。中国幅员辽阔,成矿地质条件非常有利。在中西部,还有大量的勘查空白区。在东部,我们的勘查工作主要在地表下300米~500米内,还存在巨大的第二找矿空间。所以,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力加强国内矿产勘查,同时也通过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中国矿产资源供应的基本方针:一是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二是坚持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并举,首先是立足国内,然后积极开展国外。三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开发与保护并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我想强调一下,由于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源满足发展。我们将在互利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途径的矿业合作,合理地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法制日报》记者:我国矿山企业“多、小、散”的问题,经过全面整顿、规范及整合,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将怎么办?

汪民:大概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持续走高,矿业逐渐成为各种利益博弈的热点。随着市场的升温,矿产勘查开采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出现严重反弹。为了有效遏制这种情况,国务院于2005年8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由国土资源部等九个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应当说,这项工作取得了很明显的效果。两年多来,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层层发动,狠抓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两年多来,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1350多起、无证开采11.5万起、超层越界开采8000多起、以采代探1300多起、非法转让矿业权2200多起,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870多起,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4.6万多处。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矿产开发一度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改观。

但是,我们对这项工作的评价、对当前形势的评价,还不能乐观,主要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主要的表现:治乱取得明显效果,但成果还很不稳定;治散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很不平衡;治本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但这个任务还很艰巨。国务院九部门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再开展一次整顿规范“回头看”行动,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这项行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促进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的建立。这里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资源整合工作。矿产开发多年来存在“多、小、散”的问题,实现合小并大、以规模化促进节约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所以,资源整合也被列为“回头看”行动的重要内容,凡是能够整合的都要进行整合。今年年底基本实现整合以后的矿业权数量要比整合以前的矿业权数量减少2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利用率)提高10%;矿山安全发生事故的起数和人员的伤亡数要减少10%以上。目前,全国已经有3264个矿区编制完成了整合方案,1749个矿区完成了整合任务,通过整合已经减少矿业权14753个。应当说,这有效地促进了矿产开发的规模化生产和节约集约化经营。

美国道琼斯通讯社记者:第一个问题是,资源税改革的进度怎样?大致是什么方案?第二个问题,会不会重新放开煤炭探矿权的申请?是否允许外国公司进入煤炭开采行业?

汪民:资源性产品的税费以前是不合理的,原来矿业是惨淡经营,这几年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所以,应当在价格中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反映它的安全环境的成本。其中还有一些细节情况,叫作税费调整,包括我们收取一些费用的调整,像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税,是为了遏制圈而不探、跑马占地行为。这个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探矿权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元,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不超过500元。采矿权使用税,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元。这样的收取标准,在新的形势下显然难以起到它应有的经济调节作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们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广泛调研、反复研讨,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方案。

贾其海: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的煤炭探矿权,全国已经有2000多个,而且现有煤矿企业生产能力远远大于实际生产量。我们之所以从2007年到2008年这两年暂停煤炭探矿权的申请,主要考虑到市场上宏观供需的平衡。2002年之前,曾经出现过煤炭供应过剩,煤炭价格大幅下降,整个煤炭行业非常困难。我们考虑到这几年煤炭需求和供应能力平衡,决定暂停两年煤炭探矿权的申请。我们通过暂停两年探矿权的申请,可以保证现有的探矿权人找到煤以后,能够及时得到采矿权,形成开采能力。所以,从整个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布局和市场需求来看,实际上我们这个政策是合适的,而且事实证明对煤炭的宏观调控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处了3万多件土地违规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数量超过了330万亩。这些土地将会如何处置?针对目前违规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的情况,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如何应对?

贠小苏: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没有完全结束,我们计划5月底结束,正处在对查出问题作处理的过程中。百日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针对百日行动中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我们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管土地、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减少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在实际工作中,在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工作中,我们打算主要从这样几个方面做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土地督察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把土地监管的中心下移,执法的关口前移,强化执法监管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实行预防为主,要把事前的防范与事后的查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三是国土资源部决定从今年起,利用卫星遥感,建立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监测影像图,以做到土地违法事件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是总结推广各地建立土地协管员、土地执法监管信息员的好的做法,强化基层一线的土地监管作用。五是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司法部门配合,建立违法违规土地案件的移交移送机制,提高土地执法效果,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工作,努力减少土地违规违法案件。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小丫跑两会”记者: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在全国各大城市发现房地产成交量出现了萎缩,房价也有所回落,国土资源部对这种现象如何评价?

廖永林:2005年,中央对房地产调控提出三个目标: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价格上的平稳。我觉得这是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政策是否对房价有影响,可能要观察一段时间。

今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专门提到,在新形势下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我们应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作好土地供应计划。保证土地供应,特别是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二是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我部从去年开始,在新增建设用地里规定用于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达不到建设用地70%的,我们不审批。去年83个城市报到部里审批的这三类保障性住房占建设用地的80%多。四是加快闲置地的处置力度。通过对闲置地的处置,保证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的,使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真正转化为住房供应。五是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和监测。及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从土地审批上调整土地供应政策。

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现在你们部门与新组建的能源委员会有什么关系?和其他部门还有交叉吗?

汪民:在“大部制”改革之前,我们国家就有一个能源领导小组。能源领导小组下面有一个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关于能源方面的工作。国土资源部作为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能源方面,主要负责油气和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勘查开采管理,大的宏观政策接受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具体的一些管理,像资源方面的管理,由我部来负责。新的能源局成立以后,随着职责的进一步界定,相信这方面的工作会得到进一步加强,运转也会更为有效。

《第一财经》记者: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基础之上直接入市,现在存在什么困难?是不是有时间表?对已建或已入住的小产权房,我们现在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态度?

廖永林: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起一直在试点,在全国已经搞了六个地方的试点。因为整个集体建设用地要全面流转,应该是法律修改完善以后才能进行。现在主要是做好试点,抓紧总结经验,考虑怎么样积极推动这个事。

贠小苏:小产权房的问题是近年来大家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小产权房,我想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层面上讲,应该说是规定得很清楚。特别是去年底,国办又专门发了一个71号文件,明确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买小产权房。而且法律也规定,“以租代征”的形式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向城市居民出售是违法的事情。现在一些城市的城郊,出现了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盖商品房的现象,成因很复杂,涉及方面很多。一方面,应该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应该说几年来包括我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政府也在积极研究和处理相关问题。大家可能也听说过,通过司法渠道作了一些处理。我感到还应该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

澳门澳亚卫视记者:两会之前,北京有300名博士联名向两会建言,要出台一部“住宅法”,保护市民基本的住房权利,提倡“一户一宅”制度,您对“一户一宅”的制度怎么看?针对一些房地产巨头涉嫌“零地价拿地”的行为,国土资源部有什么打击措施?关于农民工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有没有对改善他们的住房环境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

贠小苏: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类的保障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住房的建设问题,国土资源部主要工作任务就是组织好建房土地的供应。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和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既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研究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作为我们自身要做好相关的工作,但同时我们又要指导、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做好具体的土地供应工作,从而保证城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和困难群众解决好住房的建设用地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民工解决好廉租房建设用地问题。

廖永林:从国土资源部来说,我们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关于闲置土地,法律有明确界定什么叫闲置土地。一种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另一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1/3。对这两种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正在调查处理。按照去年国务院的要求,我们通知要求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到今年6月完成。

关于“零地价拿地”的问题,光从报纸上看,我不好评论。有一个情况向大家介绍,按照土地出让的标准程序,政府通过征收、征用或把拆迁地开发完了以后去卖,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费用都应该算是政府成本。同时,我们同财政部出台了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管理办法,也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了土地收购办法,规定政府拿地以前,应该先付掉成本,然后再进入市场进行招拍挂。

刘积福:江西省政府采取了三条措施:第一,所有批的建筑用地、住宅用地,其中规定要拿出20%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少于这个标准,就不能批地。第二,在建筑设计的时候要严格把关,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房一定要达到一定标准。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和数量,就不能批准开始建筑。第三,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有限,金融部门给予支持,可以贷款和给予一定的补助。通过这几条措施,我们江西省政府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宅问题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多数人的拥护。

《华尔街日报》记者:过去有很多煤矿被关闭了,现在中国是非常缺少煤的。这些煤矿有多少已经重新开放了?如果不重新开放这些煤矿的话,中国将如何应对这种缺少煤的现象呢?

贾其海:中国的煤矿数量,1995年达到历史最高点,当时全国的煤矿有8.7万多处,整个煤产量还不到11亿吨。到2005年,也就是这次整顿规范工作之前,全国煤矿降到了2.6万多处。去年一年煤矿的产量是25亿多吨。这两年,全国一共关了1.12万多处煤矿,主要是小煤矿。因为过去多年来由于矿山企业“多、小、散”,在一个矿区里有很多小矿并存,大矿的周边有很多小矿开发一些零星资源。这造成很多大矿不能进行资源合理的利用,同时带来安全隐患。

关了1万多处煤矿,应该说整体生产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国内对煤炭的需要。这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些地区电煤紧张,实际上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不光是煤炭企业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也包括运输问题、整个结构问题。现在煤炭企业生产能力大于煤炭产品需求。

从整体上来讲,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对保证煤炭长远的稳定供应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从我们充分研究和所勘查的成果来讲,保证长久供应也是没有问题的。今年提出,要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通过整合,能够使矿山企业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既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利于环境的保护,同时有利于安全生产。

《中国日报》记者:我国正在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这次调查得到准确的数据之后,是否要考虑调整一些土地政策?国家是否要建立资源战略储备?如果要建立的话,主要是依靠国内市场还是国外市场?

贠小苏: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的调查。土地的布局、结构、利用现状,不同程度地反映着现在土地的利用效率问题,也反映着我们经济区域布局结构状况。因而,通过调查可以为中央、地方在决策过程中提供依据。查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查清城乡土地的现状,有利于促进土地的管理,有利于加快土地市场化建设。第二次土地调查,为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进一步严管土地,更好地节约集约用地,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汪民:矿产资源储备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想,加强资源储备,最主要是要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矿产品可持续供应,避免由于资源供应出现问题导致经济大起大落。

我国的油气储备已经启动,其他的矿产资源储备也在进行研究。我想,储备制度绝不是国家财政拿出钱来就可以建立的,包括现在我们把一些有效的采矿权规定一定的数量规模,保证长远供应,实际上也是一种储备。包括我们现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能够提供一些长远的找矿区,也是一种长远的储备。所以,储备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比较复杂的体系。我们非常重视这个事情,相信经过进一步的研究,会逐渐地完整解决。

《中国经营报》记者:有的地方政府正在利用土地规划修编把一些违法违规用地合理合法化,国土资源部领导对这种情况怎么看待、怎么处置?在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上,国土资源部是否要和其他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刘积福:要对整个土地规划进行修编,一是当时的规划没有预见到现在中国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速度这么快,现在的发展与过去的规划出现了不适应。二是规划修编中基本农田不能动。所以在规划修编当中,为了符合当前发展的需要,把过去不适应的地方,根据现在发展的需要作一些调整。基本农田非调不可的,就要找一个地方补充相应质量等量面积的基本农田,才允许你调,否则不允许你调。

贠小苏: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有的地方的确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想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达到或是努力实现“两减一增”。“两减”就是耕地面积减少一点,基本农田建设保护面积减少一点;“一增”是指努力增加建设用地。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地方是想努力增加一点建设用地,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初衷是好的。但是,通过规划修编来随意调整,显然也是不允许的。国土资源部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规划的修编必须严格按程序走。基本农田不能随意调整。为了修编好规划,首先必须把自己的家底搞清楚,在这次清查的基础上,提出调整的方案,经过批准才能投入。

国务院年初已经同意要搞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修编,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已经进行了修编,打算在3月底左右及时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要加快各省级规划修编。

廖永林:土地利用涉及方方面面,涉及用地者,也涉及管理者,还涉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我们在开始做的时候就与相关部门一直协作。比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第一次就是由我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在广东顺德开展的。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非法圈地最近是否呈现上升趋势?上升的幅度有多大?这样的趋势是否会让温总理要求的坚守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无法达到?

贠小苏:从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情况来看,应该说,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使违法圈地、乱占土地的行为大大得到了遏制。特别是通过百日行动处理了一批相关人员。

违法违规、乱占土地会不会影响耕地保护?这个问题的确是实际工作中要高度注意和研究解决的问题。乱占土地,必然涉及乱占耕地问题,但违法违规乱占所用土地中,有的已经是国有建设用地,有的是在土地转让过程中违法,包括农村“以租代征”、违法违规乱占耕地等现象。现阶段我们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保护18亿亩耕地不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也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因此,要落实保护耕地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使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二是严管土地,通过规划的控制引导作用,通过计划审批的严格把关来保护耕地,尽量少占、不占耕地。三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从而努力减少占用耕地。四是切实依法作好建设占用耕地的平衡工作。通过土地的整理、复垦、开发来补充耕地,当然也包括加大执法力度来保护好耕地。(根据人民网现场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