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估协发[2007]第13号
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十佳执业土地估价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实施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制度以来,全省广大土地估价师严格遵守执业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土地估价师义务,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为我省土地估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激发土地估价师的工作热情,增强责任意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一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评选“2007年广东省十佳土地估价师”,以激励广大土地估价师崇尚诚信、敬业奉献,塑造行业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土地评估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执业标准,无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行业,关心、支持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在行业立法、评估理论研究、评估准则制定以及业务监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做出了显著成绩;
3、在执行土地评估业务中谨慎执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无挂名注册和出具虚假报告现象;
4、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起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5、200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6、所签署的土地估价报告未被查证存在技术问题,且未受到处罚;
7、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满足以下条件者,评选时予以加分:
①注重行业理论技术研究,支持《广东土地估价师》等期刊编辑,在《广东土地估价师》等相关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
②积极参与“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及《广东省土地估价实用技术指引》等公益性书籍的撰写;
③积极参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征地区片价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等基础研究类土地评估项目,有技术创新;
④积极参与中估协、粤估协组织的课题研究工作。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评选机构:协会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从学术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考试与注册委员会和专家库中抽取;
2、推荐候选人: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土地估价师,由所在评估机构推荐,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申报候选人材料:各机构应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推荐候选人的材料报评选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负责初审和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推荐候选人符合候选条件;
3、组织评审: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9-11名行业内具有公信力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评选工作。专家通过认真传阅候选人材料,经独立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取得票最多的前10名为候选人;
4、网上公示:由评选小组评选产生的“广东省十佳执业土地估价师”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5日,接受广大估价师监督;
5、常务理事会审议:将经过公示的估价师名单提请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结果将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获奖名单将在协会网站上长期公示。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广东省十佳执业土地估价师”荣誉称号的人员,由粤估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联系电话:020-87627336 020-22263345
电子邮箱:gdreva@sohu.com
附件:“广东省十佳执业土地估价师”候选人推荐表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 估价师 表彰 通知
抄报:涂高坤副厅长、省厅土地利用处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07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十佳执业土地估价师”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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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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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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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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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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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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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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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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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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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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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师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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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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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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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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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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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评估行业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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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土地估价师》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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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的
可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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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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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学历、职称、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发表过的文章及获得过的其他奖励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在递交相关材料时携带原件由收件人检查;
2、本表可在粤估协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填表人可根据所填写内容扩大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