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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中的注册年限以及申请改变执业范围事项的解释

  • 作者:
  • 时间:2012/11/5 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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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

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中的注册年限

以及申请改变执业范围事项的解释

各会员:

根据日常执业注册和年检工作中遇到咨询较多的问题,经讨论,现对《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以下解释:

(一)《办法》中规定的“执业满3年”应视为注册满36个月;

(二)关于申请扩大执业范围的受理时间为:注册满3年,其他要件符合扩大执业范围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不受年检限制,即满36个月后其他条件均满足规定时,在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