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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的通知

  • 作者:
  • 时间:2009/4/20 18: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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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估协发[2009]19

 

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的通知

 

各会员:

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工作实行全国联运、统一部署。根据中估协《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的通知》(中估协发〔20099号),2009年全国A级资信评级工作已开始,请自愿参评机构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515日前到我会接受申报材料相关原件的复核,我会将根据各参评单位的注册记录、诚信档案及本次复核原件情况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出具推荐意见。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的通知》(中估协发〔20099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的通知

 

中估协发〔20099

 

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200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09年度土地评估机构A级资信评级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

本次活动,在中估协注册的机构与年检注册同步进行。参加的机构访问www.creva.org.cn “年检注册”栏目,完成年检注册填报后进入“资信评级”。按照《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办法》(中估协发〔200640号)要求,按提示在线填写“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申请表”,打印后加盖机构公章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2009510日前按以下规定,寄(送)中估协。在省级协会注册的机构由省级协会统一推荐后按上述程序登录中估协网站完成申报。

12008年已获得A级资信的机构将两份申报材料直接报中估协,另一份申报材料送所在省(区、市)协会。

2、已开展B级资信评级的省(区、市),获得B级称号的机构,或尚未开展B级资信评级的省(区、市),在省级协会注册的机构,由省级协会统一向中估协推荐;2008年未能获得省(区、市)B级资信、或因故未能参加资信评级的机构,应先参加所在省(区、市)举行的资信评级活动。

3、尚未开展B级资信评级的省(区、市),在中估协注册的机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分别报送中估协和省级协会。

二、评审程序

省级协会接到机构申报材料后,请于2009520日前用传真方式将对申报A级资信的所有机构提出核实(或初审)意见报中估协。中估协将按规定的条件和评选程序经基本条件审查、专家评选、会长办公会审议、常务理事会票决、社会公示后形成最终评级结果。

三、公布结果

最终评级结果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公示系统”、“中估协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向获得A级资信的土地评估机构颁发2009年度A级资信证书。
开展2009年度资信评级活动,是中估协今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中估协要求各土地评估机构认真积极地参加,同时也请各地省级协会按照《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办法》的精神,做好相应配合、全国联动工作,并适时安排开展省内B级资信评级工作,共同搞好全国的土地评估机构的诚信建设。
四、注意事项

1、申报A级资信,应在完成2009年度机构年检注册网上填报后同时在线进行。

2、机构注册资料和A级资信资料分册装订(2009年度机构注册见中估协《关于开展2009年度机构注册的通知》中估协发〔20098号),并在资料封面上注明A级资信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室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员部,邮编100081

3、非中估协注册机构申请A级资信评级,经省级协会推荐后,请致电中估协技术协调部办理上网手续,申请资料邮寄到: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室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技术协调部,邮编100081

4、请各机构将A级资信评级申报中的问题及时报告中估协。

联 系 人:技术协调部  张延丽 杨欢欢

联系电话:010-665615906213403566562319(传真)

附件一:《土地评估机构资信评级申请表》的说明

附件二:资信评级综合计分表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