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6]45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取消土地估价机构
执业注册的通告
2016年4月,中山市建高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申办了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执业登记变更后该机构执业土地估价师人数未达注册最低要求,根据《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修订)》(粤土协发[2014]第32号),现取消中山市建高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执业注册。
特此通告。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