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1]第1号
关于紧急申报估价师个人入会
及会费缴纳情况的通知
各执业会员: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2011年履行个人会员入会手续的通知〉和〈关于缴纳2011年度会费的通知〉的通知》(粤估协发[2011]第21号),已明确了两方面重大改革事项:一是中估协重点管人,即要求2011年6月30日前,估价师向中估协履行入会手续;二是省级协会重点管机构。因此,所有执业土地估价师必须向中估协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个人会费;所有机构必须向省级协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其中A类机构同时向中估协相应团体会员会费)。
由于不少会员没有很好理解并执行文件,出现如下异常情况:
1、机构中个别或全部估价师未登陆中估协系统履行个人入会手续及缴纳会费;
2、机构中个别或全部估价师履行了个人入会手续但未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3、个别全省范围(B类)或所在地市范围(C类)执业机构向中估协缴交了团体会员会费;
4、中估协本年度收缴的为2011年估价师个人会费,但个别估价师一并缴交了2011、2012两个年度的个人会费。
为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现要求各会员尽快查核本单位执行情况统计,如存在上述问题的于9月27日上午10:30前报省协会,并由省协会统一协调处理。
联系人:吴建辉
电话、传真:020-87627336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