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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场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 作者:
  • 时间:2007/8/28 1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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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考场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在91516日举行。广东考区的考试地点是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2号)

乘车线路:

1、搭乘1437264A路(加工厂站)、250路(总站)、264路(新窖中路站)公交车到达学校;

2、乘地铁23号线在客村站(好又多出口)转乘1437路公交车到达学校;

3、天河客运站可乘252路公交车到新港路,转乘1437公交车到达;省汽车站、火车站可乘地铁2号线到客村站转公交车前往。

4、其他乘车线路,可登陆www.zuoche.com查询。

本次考试,食、住请考生自理,协会不作安排,仅提供考场附近宾馆、旅店的电话和价格以供参考。见附件三。

 

附件一: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二:考场规则

附件三:考场地图

附件四:考场周边宾馆简介

 

 

 

附件一: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915

0830

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915

1030

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915

1430

1700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16

0900

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916

1430

1700

 

附件二:

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当在每场考试前2 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二、迟到3 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 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无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除可携带2B铅笔、橡皮、尺子和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以及不具备文字储存或音响功能的计算器用于答题使用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应试人员应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按要求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对第四科进行答题。填写不清或填写在密封线外或作标记的答题卷、答题卡不予记分。

    六、开考时间到,应试人员方可答题。答题时应保持答题卡平整,切勿折损,并保证字迹清楚。标准化考试部分应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选项中填涂应试人员认为正确的答案,答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均无效;计算和实务部分试题应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密封线内或草稿纸上均无效。

    七、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看他人答卷、卡或相互核对试卷、答案内容,不得夹带、换卷、卡,在试卷上设置标记,夹带、窥视、抄袭或利用电子设备等作弊;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及走动,不得冒名代考。离开座位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监考人应及时回收试卷、卡及草稿纸;交卷、卡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喧哗。

    八、考试时间结束,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及草稿纸反扣放在桌面上,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考试中相互交谈的;

    ()考试时间终结前,离开考场后即大声说话或长时间逗留的;

    ()开考15分钟后仍未在答题卡和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的;

    ()考试时间终结仍继续答题的。

    十、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成绩;视情节严重的,取消各科成绩:

    ()有第九条行为之一,经警告无效的;

    ()违反第三条规定,携带书籍、资料、笔记、纸张及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

    ()在试卷卷面非署名处署名或在试卷上作识别标记的;

    ()窥视他人试卷、卡,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的;

    ()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信息,或故意让他人抄袭答案的。

    十一、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即收缴准考证,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取消下一次报考资格:

    ()考试中换答题卷或答题卡、携带试卷或答题卡、草稿纸出考场或撕毁的;

    ()由他人冒名顶替应考和代人应考的。代考人、被代考入由总监考入提请有关方面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代考入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吊销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串通工作人员作弊的;

    ()扰乱考场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有第九条或第十条行为之一,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附件三:

考场地图

 

附件四:

考场周边宾馆简介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经与学院及周边旅馆联系,现已落实两间旅馆同意以较优惠的价格提供住宿,现把旅馆的联系电话及价格告知如下:

一、学校招待所:

联系电话:13710390500

联系人:李老师

参考房价:150-220/

二、绿洲大酒店

联系电话:84099233

参考房价:198-298/

三、赤岗宾馆

联系电话:84298729

参考房价:180-190/

四、朗逸商务酒店(4星)

联系电话:61278999

参考房价:400-600/

备注:学校周边还有许多小型旅馆,考生也可到达后自行联系。

广大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与旅馆联系,只需要说明时间及参加考试则可按优惠价住宿,特此告知!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试委员会

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