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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一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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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6/3/29 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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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估协纪[2006]1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一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一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于2006121日下午在广州东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务理事13名,除3名常务理事出差未能出席外,其余10名常务理事全部出席,符合《章程》召开常务理事会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张英奇会长主持。

首先,谢戈力秘书长汇报了协会2005年的工作情况,具体归纳为9个方面的内容:1、全面开展土地估价信息调查,建立土地估价信息库,积极准备实现网络信息共享和撰写《2005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指南》;2、努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寻求净化土地估价市场竞争环境的办法;3、创新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继续教育方式,不断提升我省土地估价师的综合素质;4、注册、变更、年检工作取得新成效;5、认真办好《广东土寺估价师》期刊,全面反映协会动态,促进土地估价技术的不断进步;6、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认真学习兄弟协会的优秀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全面提升协会服务质量;7、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拓展为会员服务的空间;8、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作好基础研究工作;9、按时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理事大会,对协会的工作方向进行及时集体决策。接着,谢戈力秘书长又向常务理事会汇报了协会2006年的工作计划,具体归纳为8个方面:1、在一季度全面完成《2005年度广东省地价报告》和《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指南》的出版编印工作;2、集中力量完成信息上传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开通网络信息共享平台;3、在5月底结合继续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土地估价行业运动会;4、继续深化“诚信”教育百日活动,加强自查、诚信、维权等方面的工作力度;5、组织配合好06年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工作;6、针对投诉逐步增多的情况,加强各专业委员会建设,加强为会员维权方面的工作;7、加强机构名称规范问题的研究,为会员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8、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及时制定财务预算报告,完成05年财务审计工作。

各位常务理事认真听取了05年工作总结和06年工作计划,对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协会秘书处05年做了大量工作,有特点、有深度,特别是《地价报告》、《技术指南》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在省级协会是独一无二的,成效显著。对06年的工作计划,各位常务理事认为方向明确,重点突出,与协会实际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紧密,可操作性强,全体常务理事一致同意协会秘书处按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各常务理事畅所欲言,对如何更好的完成《地价报告》、《技术指南》和信息共享平台献计献策,提出:1、《地价报告》可组织各地级市技术实力较强的机构完成当地地价报告,最终由协会秘书处组织统筹;2、《技术指南》初稿下发一线土地估价师,争取得到前沿估价师的修改意见,增加实用性;3、信息共享平台注意分析收费与成本的关系,尽量体现以服务为主导的思想。

接着,各常务理事认真学习了中估协下发的中估协发[2005]323334号三个文件,其中对《土地估价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了一些很多好建议,认为广东协会应结合广东实际,做好职业风险防范方面的工作,如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各类商业保险,指导机构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等方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找到符合广东实际的操作办法,在满足风险防范的条件下尽量保障机构利益。

最后,张会长对会议作了全面总结,对秘书处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秘书处继续发扬05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06年计划中的各项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充分考虑各位常务理事的意见和建议,注意继续发扬机制创新,为全国土地估价行业的改革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协会发生的《南方日报》公告费等超过会长签字权限的费用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各常务理事通过充分商讨,最后达成如下一致共识:1、对《南方日报》公告费由会长审查后签字审批;2、其余发生的超过审批权限的费用,先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征求各常务理事意见,在征得各常务理事认可后先由会长签字审批,事后由常务理事会确认。

以上内容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协会  常务理事  会议纪要

                                                                                        

抄报:省国土资源厅胡红兵副厅长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科教处、各常务理事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06年3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