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04]第7号
关于制作土地估价师执业印章通知
各土地估价机构、执业土地估价师:
为加强执业土地估价师的管理,在2004年6月30日以后出具的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中,一律采取加盖土地估价师执业印章和土地估价师亲笔签名的办法。为规范执业印章的使用,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统一制作土地估价执业人员的执业印章。
接到本通知后,执业土地估价师应填写《广东省执业土地估价师执业印章一览表》,并在印章样板上亲自署名,由所在机构汇总后,扫描成电子版电邮至协会邮箱(gdreva@sohu.com),或快递到协会(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701室,邮编:510075)。受理时间为5月8日—5月20日,逾期未报的视作自行制做。
自行制做的必须按照执业印章样板(见附件2)制做,并且由所在执业机构统一持印章、有执业人员亲自署名的授权书到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受理时间为:6月5日-6月9日。自行制做没有备案的印章视作无效印章。
联系电话:020-876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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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广东省执业土地估价师执业印章一览表;
2、执业印章样板。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印章 制作 通知
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04年04月20日印发
附件2:
执业印章样板
备注:请自行制做印章的个人会员按照以上样板的弧度、字体、字号、字间距的大小制做。